服务声明

一、我公司为客户所提供的公证认证服务类别,均属于协助代办理性质,您的签证申请是否成功,完全由该国的签证官根据您递交的申请材料独立判断,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预或交涉。

二、“工作日”、“申请时间”为使馆签发出件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;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、假期、使馆内部人员调整、公证打印机故障、打印纸缺失等,则可能会产生延迟出件的情况;本网相关的处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,非法定承诺;且上述天数计算未包含可能给申请人邮递证件的路途时间,敬请留意;对申请人根据出件预计日期提示,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,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三、资料的真实性是使领馆审核的关键的因素之一,请申请人确保提供真实的申请资料。

四、公证认证件结果返回我公司后,您可选择来我公司自取或委托快递寄送您的证件及其他资料。如您选择快递寄送方式,则表示您授权我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快递服务,第三方公司(快递公司的)所有服务条款、权利与义务,您均已了解和认可。对于快递有可能带来的丢失、破损、或其他问题,由第三方公司(快递承运方)对您进行负责,我公司不予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任何赔偿。当您选择我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时,视同您已认同此条款的内容。

五、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资料或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的权利。

六、本公司郑重承诺:所办理的公证认证书均为真实有效证件。客户可通过114电话查询公证书真伪,假一赔十!